

全国免费客服电话 025-83700868 邮箱:bafanglaicai@126.com
手机:13905181235
电话:025-83700868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三步两桥145号
发布时间:2026-03-17 05:12:42 人气:
2025年9月,消费者杨先生花费8.7万元在京东某店铺定制了一台意大利进口高端手风琴。收货后,杨先生发现该琴既无出厂编号、无意大利公司技术总监的试琴视频,怀疑并非其定制的高端手风琴,申请退货遭拒。
襄阳市消委介入后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购商品有权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且耐用商品六个月内出现瑕疵争议的,由商家承担举证责任。经多轮调解,商家最终扣除1600元费用后退款85400元。
2025年2月起,樊城区市场监管局接连收到全国各地111件投诉,均指向湖北某物联公司的话费充值活动。消费者参与“充100元送100元”活动后,赠送的100元话费未到账,涉诉消费者以中老年人为主,总金额达1.11万元。湖北某物联公司声称,充值活动明确标注“支付100元参与话费月月领活动,每月可领取1次”“线元,需在月度周期内主动领取”等内容,不存在欺诈行为。
监管部门调查认为,表面上看这种活动规则设定似乎并不违法。但是这种商业模式,本质上是利用了人们容易“拖延与遗忘”、对小额权益感知价值低等人性弱点,特意通过模糊的格式条款和复杂的操作流程,以不对称的合同设计“占有”消费者原本应得的权益。经沟通协调,该公司同意为投诉消费者办理全额退款。后经逐一回访确认,所有涉诉消费者的退款总计1.11万元均已足额到账。
2025年10月23日,保康县贺女士在美容店体验按摩时,被店员以“对腰部治疗效果极佳”为由诱导办理1.8万元预付卡。在表示资金不足后,店员让其先付5000元,次日又说服其补交1万元。回家冷静后,贺女士意识到被“话术”所骗,遂投诉。
多部门联合调解指出,美容店理疗按摩并非医疗性质,商家以话术宣传“对腰部治疗效果极佳”存在引人误解、诱导消费。经调解,商家同意全额退款15000元。
2025年初,张女士投诉称其女儿工作单位在D保险公司为女性职工统一购买了团体女性特定疾病保险。2024年,其女儿王某因患非霍奇金淋巴瘤、右乳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接受了右乳及附近淋巴切除术。但在保险理赔时,被保险公司以该疾病不在购买保险理赔范围为由拒赔。
襄阳市消调中心征询省、市级理赔专家、医学专家、行业专家的相关意见后,与D保险公司沟通指出,被保险人王某所患疾病原发病灶源头目前尚无权威医学论断,个别医生意见不应作为拒赔依据;女性特定疾病险是针对女性器官健康所推出的保险产品,王某右乳因患恶性肿瘤切除,保险公司若一味坚持非原发病灶不予理赔,背离了该产品的设定初衷,违背保险原则;该保险产品为团体险,投保时保险人是否就免责条款向被保险人明确说明、是否有证据证明尽到了告知义务。经调解,保险公司同意按照保额的50%即2万元给付保险金。
消费者贺先生投诉称,2025年4月13日与枣阳市中兴大道某礼宴酒店达成口头协议,预订当年9月27日中午20桌婚宴,预缴订金3万元。后因故取消婚宴,于8月初向酒店方说明情况,要求退订。酒店方以“消费者单方毁约造成损失”为由,提出三种退款方案:一是退还1.5万元现金和1.5 万元餐券;二是扣除20%违约金6000元,退还2.4万元现金;三是全额退款但需延迟一年时间至2026年9月27日。
经调查,消费者因婚约解除取消婚宴,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并非恶意违约,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订金”不同于“定金”,不具有合同履行担保性质,酒店无权单方扣除高额违约金。此外,酒店方为预留档期存在合理预期损失,消费者虽因特殊情况解除合同,也应承担合理范围内的信赖利益损失,而非完全免责。经枣阳市消委调解,双方就退款方式重新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酒店方于2026年2月15日退还1.5万元,2026年9月27日退还剩余1.5万元。
2025年4月22日,襄阳游客涂女士夫妇报名参加上海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5月12日启程“蓝梦之歌号”七日游旅团,二人共缴纳团费9400元。因涂女士身体突发不适,夫妻二人无法按期参团出行,5月5日向旅行社提出全额退费申请。旅行社以国际超低折扣价航线、已预订费用不退款为由,拒绝全额退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六条,旅程结束前,旅游者因自身原因解除约定的,组团社应当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提前预订游轮产生费用属于为履行行程约定必要支出的合理费用,其余团费尚未发生实际消费。经调解,旅行社扣除已为涂女士夫妻二人预定支付的游轮内舱房双人间费用1950元,实际退还7500元整。
2025年8月上旬起,襄阳市东津新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全国多地消费者投诉,投诉人主要为老年人,在手机上点开不明链接或小程序,在未发生真实商品或服务交易的情况下,被网店商户“东津新区某咚百货店”通过支付宝关联账户无故扣款,单笔金额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通过登记住所实地核查,发现该商户为“集群注册”经营主体,未在登记住所地实际经营。
东津新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固定证据,列入异常名录预警,向支付宝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函,依法限制涉案支付宝账户,防止侵害扩大;和东津新区公安分局联手成功定位到商户实际负责人,最终退还所涉11位投诉人的钱款2万余元。
2025年9月26日,武汉市消费者通过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寄送一台电脑至襄阳,运费251元,包装服务费2元。消费者未选择保价服务,扣除优惠券50.60元后,实际支付费用202.40元。10月9日消费者签收后,发现电脑存在损坏情况。快递公司接到反映后,对快件寄送全程进行核查,确认该快件是在运输或投递过程中发生损坏。快递公司向消费者说明未保价快件的理赔规则,按照内部规定“未保价快件损坏按7倍运费限额赔付”标准,提出赔付人民币1757元。消费者主张电脑损坏实际损失为8583元,要求按实际损失金额全额赔偿。
关于未保价快件理赔限额,快递服务行业普遍实行“按运费倍数赔付”的格式条款。快递公司按7倍运费标准提出赔付方案,符合行业一般做法。但是,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至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须以显著方式提示,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原则上应赔偿实际损失。受损电脑可以修理,推定全额损失也不完全合理。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快递公司赔付金额确定为2800元。
2025年10月27日,襄阳市宜城市流水镇多家农户投诉,荆门市某化肥生产企业在宜城市流水镇集中开展化肥营销活动时宣称所售产品为“氮磷钾复合肥”,但实际配送至农户家中的仅为单一氮肥,与宣传内容不符。
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城市消委流水分会受理投诉后,走访了涉案15家农户,调取购肥凭证及化肥实物证据进行抽样送检;对企业进行核查,调取其合法经营资质和宣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现场组织协商调解,化肥生产企业对已销售化肥全额退货退款,15家农户共计4.5万元。
消费者彭先生新房装修完工后,于2025年7月份在襄州区华中光彩大市场某品牌家电商家,花3455元订购了抽油烟机、热水器、抽水马桶等家电。7月22日在商家送货安装电器时发现,抽油烟机、热水器型号与订购时开票的型号不一致,热水器还是2022年的库存产品。
相关推荐